2009年12月7日 星期一

用美國時間來燉飯


↑昏暗燈光下拍出的燉飯感覺更黏稠了。(c)Photoed by Water

在洛杉磯打混的日子,除了出門拍寫真集,大多時候我更偏愛窩在廚房進行各種料理實驗。因為朋友明明沒啥時間下廚卻又超愛亂買東西,所以當我細數冰箱和櫥櫃裡的材料,除了讚嘆其調味料之齊全,三不五時還會有挖到寶(例如已冷凍半年的高級牛肉等等)的驚喜。住家裡時,為了配合水爸水媽定型的飲食習慣,幾乎沒有機會實驗異國料理,所以來到這個材料、家私、爐具一應俱全的洛杉磯廚房,我簡直快樂歪啦~
燉飯(Risotto)是一種十分基本的義大利料理,只要掌握大原則(重點就是要有時間,而剛好我有),根據手邊不同的材料便可變化出無窮的美味--理論上是這樣,如果我這生平第一次嘗試沒失敗的話。
嗯,根據我的實驗,不包含洗菜切菜準備材料,光是站在爐子旁邊翻炒(避免黏鍋)就至少得耗掉30-40分鐘!好家在,最終總算得到了個還不錯的實驗結果。呼~
老實說,一開始還真有點擔心自己只是把時間花在糟蹋食物上…畢竟在此之前,我吃燉飯的經驗也不過一次而已,而且印象中是非常基本的款式。如果用炒飯來比喻的話,我吃的大概是連蔥花都沒加的蛋炒飯,而這回實作的卻是海鮮總匯炒飯。所以邊做邊偷…呃,是試吃時,總是忍不住佩服起自己,說不定自己真的有那麼一點料理天分呢。嘿嘿…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