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Santa Monica奇遇


單車路徑 384442 - powered by Bikemap 

今天花了一小時左右騎到名聞遐邇的Santa Monica海邊,不曉得是市區的朋友家太冷、還是此處海水折射陽光之故,即使都到了十一月底,這個臨海小城仍儼然是一副夏季的溫度與氣氛。而另一個有趣的現象,就是原本在洛杉磯市區幾乎見不著單車的情況,到了Santa Monica反而單車氾濫,偶而還可以見到掛滿行李的單車鎖在路邊的停車架。哇~這種大包小包的風景還真是令人懷念啊~
正當我停在路邊研究如何到遊客中心,突然有位東方臉孔的先生拿了一張寫有幾個關於「神」的問題的紙卡,想請我回答。老實說,除了看得懂「GOD」這個單字之外,我的心裡也只能喊著「GOD」,但實在不忍心拒絕這位在豔陽下辛苦傳道的先生,只好老實承認自己的英文程度實在很糟糕,無法回答他的問題真抱歉,但如果是中文或日文的話,或許…沒想到好死不死,這位先生竟然是日本人!更神奇的是,當話匣子一打開,我竟然開始與之用日文聊起了《與神對話》………………


↑Santa Monica濱海單車道上的碟煞小藍。(c)Photoed by Water

當我事後告訴朋友這段在美國用日文和傳教士(?)開心地聊《與神對話》的奇遇,朋友說,本來要傳道的人竟然變成被傳道的人,當時那位先生肯定臉上浮出了三條線吧!咦?會嗎?嗯,或許吧。如神所說,生命中沒有偶然,只有必然,那麼,我們這段有趣的互相傳道經驗也一定有其意義存在吧。如果這位日本好好傳教士先生真的去找書來讀,究竟會發生什麼事呢?另一方面,自己急速退化中的的日文程度竟然還可以溝通,這若非神助又是什麼呢?因為這段小小的奇遇,讓我一整天心情都好得不得了啊~

2009年11月28日 星期六

洛杉磯單車初體驗

朋友百忙中終於把我從台灣帶來的後貨架裝在他的小藍車上,於是晚上第一次出門夜騎(運動兼試車),沒想到前後一小時,整條馬路從頭至尾都只有我一輛單車!好笑的是,雖然有點忐忑不安(不禁懷疑LA市區不准騎單車),當時卻也對於自己身為整條路上唯一的單車騎士感到有點莫名其妙的得意,好像身邊呼嘯而過的名牌敞篷車都沒單車來得酷呢。哈…

2009年11月27日 星期五

美式糖葫蘆


↑不愧是美國,連糖葫蘆(圖中為蘋果)都是超大SIZE!(c)Photo by Water

朋友住的社區離洛杉磯著名景點之一「農夫市集」滿近的,而我最愛這種類似菜市場的地方了!只是,歷經數十年變遷,農夫市集裡早就看不到什麼農夫,販賣新鮮蔬果的攤位也僅剩個位數,取而代之的則是各式各樣的小吃攤或雜貨店,反而是正對面以販賣有機蔬果聞名的WHOLE FOODS MARKET更有農產品集散地的味道。無奈,令人殘念的是,排面美輪美奐的WHOLE FOODS MARKET禁止拍照,不然我大概可以在店裡面「外拍」一整天吧。

2009年11月26日 星期四

120km/h的洛杉磯


↑時速120公里下的洛杉磯市區。(c)Photoed by Water

對居住在洛杉磯當地的居民來說,藉由高速公路串連大洛杉磯地區各個生活圈可說是家常便飯。程度大概有點類似從台北市中心要到貓空喝茶也一定要上高速公路一般地,重度依賴其密集的高速公路網,是故,洛杉磯人對汽車的依賴程度恐怕也已經到了沒車會死的地步(就算不死,至少也會變成植物人吧)。關於這點,從我問在當地生活了四年的朋友,如果我想騎單車到某某地方怎麼去,他竟然回答「那某某地方可能只有高速公路可以到」可見一斑。(哇咧,我又不是要去高速公路上的休息站)
於是,當我努力想從高速奔馳的車內以慢速快門捕捉洛杉磯市區的夜景,只能照出這樣的鬼東西了。

2009年11月24日 星期二

進與出漢堡


(c)Photoed by Water

如果以洛杉磯本地時間來計算,我大概下午三點才在飛機上吃過「早餐」。不過,六點多出關,一直到七點多被朋友接到,肚子又已經餓了(照生理時鐘來看,午餐時間也差不多到了)。而這據說是美國票選第一名的「IN-N-OUT」漢堡就成了我到美國嚐到的第一味。
漢堡因為夾太多料,很難一口咬定之外,旁邊那個朋友說只有行家才懂得點的加料薯條(就是薯條上淋了特調的培根沙拉醬與起司)真的很特別!嗯...感覺特別肥...
記得在出發前閱讀的不知哪本旅遊指南提到過,說凡吃過進與出漢堡的人,從此對麥當勞將不屑一顧了。只是我吃過的麥當勞次數及種類實在少得可憐,若真要比較還稍嫌資訊不足吧。

美國時間


↑太平洋上的午後陽光。(c)Photoed by Water

說實在的,這回的離家出走有點匆忙,匆忙到我覺得只能用「冒失」來形容。
為了爭取這名符其實的「美國時間」,在略顯狹小的菲律賓航空經濟艙靠窗的座位上,望著照在機翼上溫暖的午後陽光,機艙內的我卻被頭頂直灌的冷氣和從窗戶透過來的寒氣冷到全身起雞皮疙瘩…
繼上回因911事件被困在舊金山後(那次主要是去阿拉斯加,在舊金山轉機),這是第二次到美國。要不是有朋友在洛杉磯,我想我應該不會選擇降落在這個美國第二大城吧。
由於兩次到美國,剛好一次在911前,一次在911後,因此可以明顯地感受到安檢變化有多大(簽證的價格變化也大到令人吐血)。在馬尼拉轉機的三個小時中,光是脫鞋全身檢查的時間就花掉一小時(因為必須等全機乘客都被詳細檢查過),而途經要檢查證件的關卡少說也有五、六關,簡直比搭飛機還累人。
總之,等我用美國時間吃飽睡足了(雖然在台灣也一樣),再出門探險去吧。